1、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扎实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现代统计学的进展与学科前沿,能够独立地进行统计理论和实务研究,能从事经济核算、统计调查、数据分析和管理的高级统计专门人才。
2、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为:(1)经济统计与分析;(2)社会经济调查与分析。
3、学习年限
三年。
4、应修学分和课程设置
应修学分共39学分。其中必修21学分(政治3学分,外语2学分,专业课16学分),选修 12学分;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专业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选修 12学分)。
本专业的专业方向课包括在本学科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中,由导师指导员工选修。
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至少补修本专业的《统计学原理》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门本科阶段核心课程,采取随本科生听课或其他方式补修,不计学分,但应有考试合格纪录。
课程设置见附表。
5、培养方式
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实行导师负责制。
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以自学为主,辅以重点讲授和提问。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阅读有关的专业文献。
6、考核方式
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有关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
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及方向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7、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7.1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取得新的成果,对相关的学术研究动态要有所了解。
7.2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公司产品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和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接轨。确定论文题目后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开题之前必须提供不少于6000字的文献综述。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新成果。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使用规范的语言。严格按规定格式撰写,并打印。学位论文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参考文献等。
8、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请5位,其中至少有2位是外单位的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的专家不少于2人,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申请硕士学位者应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两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如在答辩时尚未达到上述要求,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院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系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